《中国社会的个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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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云翔
阎云翔

在读《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之前,我对个体化的理解是道德层面上的,即自私自利。开读书会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袁宇阳老师又推动着我们理解贝克提出的西方的个体化,与阎云翔在下岬村做的研究发现的中国式的个体化进行了对话。

贝克提出的西方个体化或许可以简单理解为偏向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强调自力更生,以及独立平等。这种个人主义要求行动者发挥个人的主体性,以及有意识地正视和调整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而阎云翔在下岬村提出的个体化可以说是功利主义的个人主义,就如同阎云翔问起村中年轻人们对个人主义的看法时,他们认为就是以自己的权利和感受为中心。

这是一个很诱人思考的角度。《中国社会的个体化》是阎云翔在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黑龙江省下岬村多次做的田野调查集合而成的著作,关注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个体化的表现以及其成因。以下岬村为例,阎云翔指出其实从土地改革开始,集体化到去集体化的变迁之中,个体化便已经开始了。按照书中的框架,个体化主要表现在社会权力结构上、家庭结构上、道德上以及消费上。在这几个维度上,我们能看到阎云翔所想展示的中国个体在社会实践中的崛起社会关系的结构性变迁

按照我的理解,我将个体化的表现重新分成两个阐释角度:1、个人与国家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关系;2、个人与他人、群体之间的道德关系。其实阎云翔的分析给我一种社会学比人类学更浓的意味,他给出的分析维度被我归于第一点中(即“中国个体在社会实践中的崛起”和“社会关系的结构性变迁”)。提出第二点是我对个体道德性的关注,这点阎云翔在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单独作为一节讨论,而是归于个人与国家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关系。

而不管是在哪一层维度上的表现,我们都能观察到背后的成因都可以汇聚到市场改革以后经济力量推动的巨大动力,并由此衍生出一些列新的影响因素。

个人与国家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关系 🔗

注:我认为阎云翔在讨论中国社会的个体化时,个体在社会实践中的崛起与社会关系的结构性变迁是相互交织、作用和影响的,故不再分点,并会在具体的几个层面上展开说明。

1、社会权力结构上 🔗

集体化时期,中国社会实际上处于官本位的社会主义等级制度结构上。在下岬村,等级秩序表现在按照(1)在职干部、(2)退休和下台的干部、(3)“四属户”、(4)成分好的农民、(5)中农成分或(6)中农出身的农民和(7)四类分子的等级关系上。

(注:“四属户”指国家干部、工人、教师和军官的家属,他们生活在农村,属于农村人口;“四类分子”指前地主或富农)

显然,在政治性因素影响下,当时在职干部的等级最高,四类分子等级最低。农民并非处于平均主义之中,但同时仍然面临着不平等,只是在等级的金字塔里发生了位置的变化。在社会主义等级制度结构中,官僚体系掌握着再分配权力,该权力的特点是干部人员能对经济资源和社会流动机会进行垄断,因此形成了该结构中的三大关系:

表一
“干部与群众”/“领导与被领导” 村集体对农民生活明显和全面的控制,通过党的干部权威与权力来强制实施
“城市与农村” 官方认可城乡之间的分离与不平等
阶级出身的红与黑/“我们”与“他们” 毛泽东时代社会流动中阶级路线和红色道德标准提供了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根据

表中的前两种关系被农民们成为“白爪子”和“黑爪子”,因为前者下地干活少,后者则反之。但随着农村改革的进行,下岬村的出现了一系列动摇以上关系的现象:

  1. 村内经济阶层的重新分层。主要表现在不少的中农成为了村里的富裕户(见表二,取自《中国社会的个体化》)。
  2. 村干部威望和权力的下降。例如村中出现的村民殴打干部的暴力事件、与干部相关的婚礼和葬礼上村民不再随礼、村子的公共生活中心从生产队转向商店等等。
表二 富裕户 百分比 中等户 百分比 贫困户 百分比 总计
1981年后的干部 7 54% 6 46% 0 13
下台和退休干部 2 17% 6 50% 4 33% 12
四属户 10 53% 8 42% 1 5% 19
出身好的普通村民 11 6% 121 67% 48 27% 180
中农出身的普通村民 8 30% 17 63% 2 7% 27
四类分子 6 18% 25 76% 2 6% 33
总计 44 16% 183 64% 57 20% 284

让我印象很深刻的是这样一个说明:在经济上,集体制下,无需下田劳作是干部、“四属户”和一些政治积极分子这些“白爪子”的特权,出身较好的普通农民也经常拒绝干脏活、累活或难干的活,没兴趣增进自己的农业知识和技能,反倒是那些成分不好的四类分子,他们知道自己在运动中会被第一个被批判,因而事事不敢反抗,十分容易控制,常常被分配别人不愿意干的活,结果被迫提高农业知识和技能。去集体化后,下岬村的农民们分田单干,每个人都会得到十亩承包田和两口口粮田,其中,承包田要承担给国家的税务。农业是下岬村最主要的经济收入,农业知识无法适应市场需求的白爪子在这一时期显然开始落后于黑爪子,这一点从表二中也可以看出。按照社会交换理论1,在市场环境中,富裕起来的村民逐渐具备了挑战无法再垄断资源的干部权威的能力。在政治上,国家力量开始从农村撤离——大队解散、民兵撤销,干部在村子的影响比过去下降了许多。在意识形态上,援引阎云翔的原话,“计划经济时代的意识形态已不再能够为国家的合法性以及社会主义价值观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村民们会漠视政治运动,会怀疑村干部贪污受贿。以上的因素都促使作为个体的村民开始挑战计划经济时期原本代表国家力量的村干部的权威。在这个层面上看,下岬村的村民确实在社会实践中实现了崛起。同时,原本的社会主义等级制度则转变为社会分层双重结构,即社会主义官僚等级序列与基于市场经济的经济阶层序列并存的双重结构,我想这也是社会关系的结构性变迁的一个表现。

上述的原因很丰富,但起点似乎都能追溯到市场经济的改革上。

2、家庭结构上 🔗

在家庭领域,阎云翔的核心观点是“实践性亲属关系的盛行”,“纵向的父子关系主导转变为横向的夫妻关系主导”以及“扩展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

实践性亲属关系的盛行 🔗

实践性亲属关系是阎云翔从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处借用的概念,目的是用其指代亲属关系在实践中富有弹性的、易变的和可变通的本质(129)。阎云翔认为下岬村的村民将他们的关系网络等同于社会的基础,也就是他们生活在其中的本土道德世界。不过在我看来,不只是下岬村,在整个中国社会都似乎如此。

“在这个世界中,关系构成了一个莫斯意义上的总体社会事实,因为它提供给人们一个包含了经济、政治、社会和娱乐活动的总体社会空间。在一个既定的关系网络中,直系亲属、近亲以及姻亲构成了社会关系的核心区域;好友以及经常可以寻求帮助的稍远的亲属构成了可靠区域;最后,有效区域包括大量远亲和广义上的朋友。”

乍一看,会让人马上想到费孝通的差序格局。不过阎云翔要讲的,是这些关系之间的“弹性”。阎云翔通过下岬村的礼单、一场政治斗争和经济纠纷说明了亲属距离会随着个体的实际考量而不断地被重新界定。更重要的是他指出亲属关系出现了扁平化——从纵向代际联系到横向同代关系的重心转移。说白了就是和同辈人、和朋友的联系和亲近比上一辈人更甚。

让我印象很深刻的是他接下来的说明: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是父系继嗣。不同代的个体被父系继嗣关系或俗话所说的香火紧密结合在一起,并以血亲关系和互惠而表现出来。正如休·贝克所指出的,在中国传统社会,活着的个体是‘他所有的先辈和未出生的后代的化身。他因祖先而存在,而他的后代只能通过他而存在’。因而,所有活着的人都生活在祖荫之下。……然而在当下的下岬村,囊括亲属关系的关系网络的核心是同代个体之间的联系……这些同代关系是个体村民通过选择而发展的联盟,并通过在社会交换中的互惠得以保持。而且,因为这些同代关系以一对夫妇(而不是祖先)为中心并由其保持,亲属关系中的权威观念已被重新界定。辈分和年长曾经是权威的基础,但是现在已经远远没有个体做事的能力那么重要。常见的是,在亲戚和朋友的日常合作中,领导者是年轻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而长辈只能担当次要角色。这些年轻村民对满足自己孩子的要求比崇拜祖先更感兴趣。祖先的落寞象征着传统亲属关系权威的衰落。

下岬村的村民对亲属关系的实践性选择,表现出了个体在社会实践的能动性。阎云翔将之归于社会主义实践基本破坏了父系宗族的组织结构及其意识形态,让村民有了更多空间和灵活性选择与谁结盟。

父子关系主导→夫妻关系主导,扩展家庭→核心家庭 🔗

在传统中国社会,家庭的特色是家庭生活以父子关系为核心,但在20世纪90年代,这一状况至少在下岬村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横向的夫妻关系成为家庭关系的主轴和大多数村民共享的家庭理想基础。

核心家庭指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指由至少两代夫妇或每一代都有一个健在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联合家庭指至少有两个已婚兄弟及其未婚子女或没有未婚子女一起生活而组成的家庭。残缺家庭包括单亲家庭和鳏寡家庭。

阎云翔发现,自1983年集体化结束以后,下岬村的分家时间越来越早了。从有孩子之前开始脱离从夫居,到结婚后便自立门户。村民们告诉阎云翔选择核心家庭的两个原因是“顺心”和“方便”。阎云翔以这两个当地人理解的词语来展开,就具有较强的人类学意味。“顺心”是村民们说的“日子总是自己过才顺心”,做决定的权力和夫妻生活独立性的喜悦很重要——“老房子里确实有很多财物,但都不是我们的。那是他(她丈夫的)父母和兄弟的。看看这间小房子,每一样东西都是我我们的!我可高兴了。”“方便”则是指向家庭隐私,小两口要家庭方便就代表他们尽力不让自己的夫妻空间受到别人干扰,充分发展亲密关系。如同一个年轻姑娘说的,“你总会觉得有人在看着你;房子里无时无刻都有许多眼睛。”

其实这一点可以与阎云翔所提出的青年文化联系起来。下岬村的去集体化在80年代左右开始,而也正是80年代,中国松动了人口流动政策,同时城里的务工机会增多,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这批农村人口以年轻男女为主,受到城市文化和消费主义的影响,他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对亲密关系的要求有了新的变化,这会在道德性部分展开。

以上表现出的是个人对家庭内部私人空间的追求,以夫妻生活为中心的家庭理想成为趋势,也是个体在家庭领域的社会实践中崛起的表现,这在集体化时期是难以想象的。而核心家庭的增多、主干家庭的减少也深刻影响着中国的社会关系结构,下面将结合家庭中纵向父子关系的衰弱来探究原因。

阎云翔指出,建立家庭网络越来越重要以及跟上90年代市场经济快速变化趋势要求家长在外部世界更加体面。而主干家庭中守旧的父亲难以担当此任,出生在去集体化时期的孩子却可以,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儿子在家中的话语权。讲到彩礼部分时,女性通过向夫家索要“干折”2,与丈夫一道增强了核心家庭关系,进一步地减弱了传统的纵向父子——代表着父权的关系。当然,阎云翔也指出女性在其间崛起的并非女性视角的意识,其实依附在制度性中——国家力量动员下对旧式父权的改造。具体表现在即将入门的妻子在向夫家索要高额“干折”时往往是得到丈夫的支持,而且索取完成后重新恢复婚姻主妇的状态,带来的冲击是针对传统扩展家庭内的父权,而非男权。关于女性在社会实践中的崛起,可以结合集体化时期的公共劳动状况。彼时的生产不再是以家庭为单位,一家人一起劳动,由生产大队队长领导,而且干活的工分会公示,这种将各人贡献公开展示的方式会让女性意识到自己在家庭中的劳动地位,而男性难以对之矮化和无视,这些都会给女性后来索要“干折”等能动行动——以建设自己的核心小家庭,因为分家以后再难从夫家得到资源——产生影响。


以上内容写于2023年10月26日,临时才发现自己写的读后感框架是在重复作者的思路结构,同时不自觉间重复着作者的词句,这样记录的效果反而非常糟糕,原本自己思考的内容也淡却了。接下来的内容将纯粹按照个人记忆、想法和思考来书写。

3、消费主义上 🔗

阎云翔认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迎来了三次消费主义的大浪潮。消费主义和个体化有什么关系?这就需要回到阎云翔眼中的个体化。本书中文版最后一部分是作者关于个体化思考总结的一篇论文,对比了西欧社会的个体化和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问题。在作者看来,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其实是在国家的主导下展开的,严格来讲一共有两次。

一次是在集体化时期,另一次在改革开放以后。《祖荫之下》在本书后半部分出现了很多次,主要在强调中国个体的存在并非是独立的,而是作为集体的延续。我们是过去的祖先与未来的后裔两者连接的节点。这说明中国社会的个体的行动和身份认同在传统语境下都是在父权、集体和家庭中展开的。但从集体化开始,国家将个人从家庭的依附者转变为国家和集体的依附者,个体的个体化在此时既被增强也被削弱——增强在于从传统家庭中的“脱嵌”,削弱在于只是转变了依附对象。个体的公共生活增加了,例如由国家组织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性活动和劳作需要由家庭成员身份转变为集体成员的个体共同参与,实际上为个体进行自我身份认同拓展了渠道。而在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国家力量撤离之后导致原本集体公共活动的减少,但私人领域的相对自由化、流动性增强和全球化带来的新文化冲击等交织在一起为个体提供了能动性增强的新的可能性。

消费主义的讨论实际属于本书的最后一部分。最后的论文是对于前面不同的论文的总结。在消费主义这一部分,阎云翔主要是通过消费主义如何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和具体行动,以及消费主义背后经济议题之外的政治性来指出中国社会个体化在国家力量引导下的复杂性与和西欧社会个体化问题对比之后表现的独特性。

个人与他人、群体之间的道德关系 🔗

增加这一部分是因为阅读本书时总让我想起凯博文的《道德的重量》。《道德的重量》一书中,严医生的遭遇让我对国家面对时代变迁时所做的政策变革对个体带来的冲击感乃至“撕裂感”而唏嘘。当然,并不排除严医生在和凯博文交谈时掺杂了许多个人的主观看法与情绪。

阎云翔在书中也提到,个体化之下的中国社会个体更趋向于追求让自己感到满意的结果,而不再是为了集体。如有必要,还会利用传统来达到服务自己所需的目的。过去的价值观或许在今天不会被反复提及,但是在集体化时期成长起来的老一辈会为改革之后成长起来的一辈的价值观和行为的戏剧性变化而困惑和感慨。

阎云翔并没有对发生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这件事情做出价值判断,只是探究中国社会是否发生了与西欧社会不同的个体化,能否以贝克提出的“个体化”这一概念来理解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变迁的现状。但他也不无忧虑地提及,个体化正在中国社会发生,我们不仅要了解西欧社会的个体化,也同样应该了解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而这个体化的发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新的气息和面貌,但也可能打开了蕴含个体关系冷漠、社会团结等问题的潘多拉魔盒。


之后的读后感内容无论写得是多还是少,丰富还是贫瘠,都尽量按照记忆、思考和自身观察与经历来写。否则就变成摘抄笔记,一遍遍重复,却没有自己的内容。


  1. 个人或群体,在存有阻力的情况下,将一己之愿施与他人的能力;这可以通过惩罚的形式或以取消定期供给的形式来实现,而后者也是有效的制裁。”(Blau, Peter M. 1964. Exchange and Power in Social Life.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换句话说,资源的有效性和对资源的支配是社会互动中形成权力的关键。交换关系基于对方对彼此资源的可预见性依赖,如果A不愿自行让渡B所渴望的资源,并能运用此资源逼迫、强制和诱使B的服从,A便对B有了权力。此外,如果A能够垄断B所需的全部资源,A将使B依附于A的权力。除非作为交换,B能够为A提供其他形式的利益,否则B的单向依附会使B服从A的要求。 ↩︎

  2. 在下岬村,指将礼钱、买东西钱和装烟钱这三种类型的订婚礼钱折合成一个现金总量。 ↩︎